根据《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1-2020年)》(青发〔2011〕3号)、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》(青政发〔2011〕22号)和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青教通字〔2013〕20号)精神,结合本园实际情况,制定本招生简章。
一、招生计划
2013年秋季,共招收小班幼儿50名。
二、招生对象
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(无慢性传染病),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3-6周岁幼儿。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。
优先招收具有华东院小区内常住户籍(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在一起,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为户主)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(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明、廉租房租赁证明等)的适龄幼儿。
三、报名方式
1.华东院小区内幼儿: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请幼儿家长在6月13日当日8:30—11:30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、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、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。
2.华东院小区外幼儿:可现场报名,也可电话报名。周六、周日均为电话报名,报名电话18661482697,报名时间6月14日—21日8:30-11:30,14:30-17:30。
报名登记截止到额满为止。
四、公布录取情况
6月21日,公布录取幼儿名单,家长到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,并带领幼儿到胶州市妇幼保健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。逾期不来园领取录取通知书者,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。
五、新生入园
妇保院体检合格者,请家长于7月8日8:30-11:30、14:30-17:30,携带《儿童健康手册》、查体表、化验单和《儿童预防接种证》等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手续,并公布新生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。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。
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 联系电话:18661482697
胶州市华东院幼儿园
2013年5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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